焚香净心说素斋

发布时间:2009-08-08 20:14:15 阅读: 42 次

据刚出版的《洛阳月谈》2008年第8期报道,最近,洛阳宁光灿先生在拆除其祖居老屋时,发现一组糕饼模具。模具共十块,有“光绪九年”、“光绪卅三年”等题记,图案有莲花、梵钟、梵炉、金鱼、金翅鸟等。与这组模具同时发现的还有火德星君像和木鱼各一件。据《洛阳宁氏家谱》载,宁氏祖上开有“宁氏白马寺素饼坊”,是专门为白马寺做素饼的“净人”。这批文物是宁氏白马寺素饼坊的遗物,这组模具是清代白马寺素饼模具。

这批文物与白马寺有关。白马寺是佛教传入中国后第一所官办寺院,也是中国佛教素食文化的发源地。白马寺建立的同时,以白马寺素食为代表的中国佛教素食文化开始形成,因为中国乃北传佛教,流传的大多是大乘经论,弘扬大乘思想,在大乘经典中,明朗的宣说,佛弟子不能吃肉。如《楞伽经》说:“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。”不能吃肉的原因很多,这里面单举十种。佛教徒只能吃素,于是就形成佛教素食文化。

白马寺佛教素食文化的形成,与白马寺在中国的较高地位分不开的。佛教的乞食制度,在白马寺未曾实行,白马寺自古以来大都拥有庙产,僧团是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,僧团的土地由“净人”耕作,伙食由“净人”办理,这样,民间厨师就以“净人”身份成为佛寺的膳食制作者和管理者,使佛教素斋菜成为与宫廷菜、官府菜、市肆菜相媲美的一个菜系。

在佛教中,“净人”(Kappiyakaraka),使指使事物成为比丘允许接受或使用,护持比丘持净戒和帮比丘做事之人。《舍堕经》等佛经提出比丘有“不持金钱戒”。寺院僧人不能与金钱接触,采取变通方式,使用大批“净人”,“净人”不是出家人,是受五戒的得道居士,负责经营寺院田庄、钱铺、商号等实体,就是寺院的职业经理人。

宁氏白马寺素饼坊,是清代白马寺的“净人”宁氏开办的,他实际上是白马寺素饼的制作和贸易场所。它供应白马寺礼佛所需素饼,佛教徒到寺庙礼佛和家庭祭祀、食用、馈赠等需要,也在此买素饼。

据《洛阳宁氏家谱》载,宁光灿的十二世祖宁绵武是宁氏白马寺素饼坊的创始人。宁绵武之名,见于乾隆《洛阳县志》卷七《选举志》,是清朝顺治时期的岁贡生。在康熙年间担任过短期的偃师儒学教谕,即主管偃师教育的官员,不久去职。

宁绵武娶洛阳儒商李献廷的幼女为妻,李献廷是当时洛阳餐饮业的领军人物,宁绵武从偃师儒学教谕弃职后,开始经营酒楼。由于宁绵武是个佛教徒,曾受五具戒,故其酒楼专营素斋。康熙四十年,宁绵武率洛阳名士请风穴寺僧人如琇来到当时非常衰败的白马寺,开堂演教。如琇授权宁绵武为“净人”首领,管理田庄及财产,几年后,白马寺实力大增,寺院得到大规模扩建。宁绵武将宁氏酒楼改建为宁氏白马寺素饼坊,从此与白马寺共兴衰三百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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